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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除臭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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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日期:2023-11-20 13:27:59   来源:od体育官网在线登录入口

  的处理厂,包含餐厨处理车间、油脂罐区、除臭设备区、引桥、地磅以及办公设施等。

  本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路线主要为:杂物拣出→有机质浆化→沉砂压滤→提油分离→油脂外售→废水去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固渣焚烧处理。为鼓励各类具有解决能力、运营实力的社会资本热情参加本项目采购,社会资本中选后可向政府方申请对本项目的处理工艺做调整和优化,经政府方同意后实施。

  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以及建设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和工期进行管控。政府方负责对本项目进行履约监管和行政监管,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对本项目进行法律监管,公众社会对本项目有执行公众监督的权利。

  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东海县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处理以及对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公司应与餐厨废弃物生产方签订餐厨废弃物收取协议,定时按照东海县城市管理局批准的收运路线上门收运餐厨废弃物并进行一定的处理工作。政府方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对项目公司及本项目的运营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前期优先收运处理东海县中心城区、东海经济开发区、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石榴街道的餐厨废弃物,后期收运处理范围经实施机构同意后可拓展至东海县全域。

  (1)负责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运营东海县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的收运系统,在项目运营期间应积极与实施机构对接沟通,定期核对数据、制定监督管理方案,并及时向政府方汇报备案;

  (2)负责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完成每日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收运的频次、时间以及有关标准应符合《PPP项目合同》及其他相关规定,收运路线应以东海县城市管理局确定的收运路线为准;

  (3)负责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运营维护日解决能力100t的东海县餐厨废弃物处理系统;

  (4)负责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运营东海县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的废弃物再利用体系;

  (5)在整个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根据《PPP项目合同》的规定,自行承担运营费用、中大修费用、责任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

  (6)项目运营所产生的三废由项目公司依照环保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最新政策标准的要求自行处置,其处置费用和在处置过程中造成的二次污染及相关联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

  (7)项目公司应主动定期公开公司有关信息并接受政府、媒体、公众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对于本项目的评议,接受政府方的检测或整改要求,在发生紧急状况时,为政府统一调度、临时接管或征用项目实施提供必要协助;

  (8)项目公司应全力配合政府方派驻的监督人员工作,实现信息(除商业机密外)共享、数据联通,且不能以任何方式隐瞒、私自篡改运营数据、指标和资料;

  (9)PPP项目合作期满,按规定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并承担费用,将本项目所有设施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指定机构,并保证项目设施均处在良好可使用状态,且在资产移交后规定时间内仍应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0)在不损害上述一般原则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应保证在整个运营期内:①始终按照《PPP项目合同》的规定、谨慎运营管理、运营维护手册以及与项目设施有关的设备的制造商提供的一切有关手册、指导和建议运营项目设施;②使项目设施处在良好的运营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提供餐厨垃圾处置服务;③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应符合适用法律和中国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本项目为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属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中的垃圾处理项目。通过PPP模式运作后产出如下:

  (1)将会形成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100t/d),为东海县处理餐厨废弃物,变废为宝、消除环境污染;建成后收运范围前期为东海县中心城区、东海经济开发区、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石榴街道,远期服务范围可扩大至东海县全域。

  (2)项目的建成能够进一步改善东海县城乡环境,可有效提升东海县的城市品位,满足东海县统筹区域餐厨废弃物日产日收的要求,为建立良好的环境奠定基础。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750.2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554.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29.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42.72万元,预备费482.39万元),建设期利息195.30万元。

  本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于两个部分:一是项目资本金1750.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0%,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二是融资部分,共计7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80%,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本项目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代表(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12.58万元,持有项目公司35%的股权;社会资本方出资1137.64万元,持有项目公司65%的股权。

  项目公司通过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所形成固定资产及非货币性资产等,在运营期满政府方完成支出责任后,项目公司将相关资产和运营权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东海县城市管理局或政府指定机构。项目资产的确认以第三方的审计结果为准。

  (2)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与运营管理,以及运营维护。项目进入运营期后由项目公司与餐厨废弃物生产方签订餐厨废弃物收取协议,定时按照东海县城市管理局批准的收运路线上门收运餐厨废弃物并进行一定的处理工作。政府方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对项目公司及本项目的运营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合作期满后本项目相关资产无偿移交至政府或指定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牵头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估报告,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作协议》及《PPP项目合同》,推动、监督项目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贷款、专项补助资金等优惠政策,获得的补贴可用以冲抵财政支付责任。

  项目公司: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负责PPP项目全过程的执行与管理,包括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等。

  第三方机构:项目前期实施机构依据项目需求委托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编制、PPP咨询、造价咨询、财务咨询、法律咨询、招标咨询、磋商文件编制等服务机构为项目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服务费用属于项目前期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在项目企业成立后120日内由项目公司完成支付。

  除项目边界内的各项建设、运营、维护工作外,需同时明确如下配套安排,以利于项目顺利稳妥推进。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1957平方米,该土地以出让形式取得。本项目的用地目前为农用地,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办理土地性质变更手续,如因政府方办理用地手续致使项目无法按期开工建设的,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1)项目建设期间所需水、电、气、进场道路等基础设施,由项目实施机构依据实际要负责衔接到位,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2)项目所需的上下游服务由项目公司自行解决。如接入项目的水、电、气费用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下游的相关业务由项目公司自行衔接。

  2.基本处理量的确定经实施机构确认,本项目餐厨废弃物基本处理量在运营期(29年)内维持设计规模的40%。

  若非因项目公司或不可抗力或其他事件的原因,在某一运营季度内项目公司收运并处理的垃圾处理结算量低于垃圾保底供应量,则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如下:

  若实际垃圾处理量大于垃圾基本处理量,而小于或刚刚满足设计规模垃圾处理量,则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如下:

  本项目对超设计规模的垃圾处理量的部分做处理的时候,有较大会造成人工费增加、机器损耗率提高等因素,因此根据经营成本占总成本的百分比(79.97%)设定若项目公司实际垃圾处理超出原有设计规模垃圾处理量,则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公式如下:

  可行性缺口补助=[设计规模垃圾处理量Q’×垃圾处理费单价P+(实际垃圾处理量Q-设计规模垃圾处理量Q’)×垃圾处理费单价P×80%]×绩效考核系数k

  说明:最后执行的垃圾处理费单价按照中标的垃圾处理费单价(或经过调价后正在执行的垃圾处理费单价)为准。

  政府自项目运营期第一年开始,即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按季付费,每年支付4次,共计支付29年,计116期。可行性缺口补助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支付。

  该项监管职责主要由实施机构(东海县城市管理局)承担,实施机构对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的合同履行情况做监督管理,派驻常设代表参与工程建设管理。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拨付管理,监督项目资金的到位与支付。

  本项目绩效考核包括建设期考核、运营期考核。建设期考核由实施机构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范进行监管,运营期的考核由实施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据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对项目公司的服务的品质进行绩效考核(详见实施方案附件:项目绩效考核)。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方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逐步加强PPP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苏财金[2020]105号)等政策要求,指定有关部门对本项目PPP合作情况每3-5年进行中期评估(合同履行情况、项目运营维护情况、项目公司履约能力、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等)。

  注:上述所述所有事项最后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PPP项目合同》的约定为准。

  本项目已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投标申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做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买卖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需要注意的几点说明如下: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投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磋商采购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不足以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出现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没办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真实的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江苏省相互连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投标过程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出现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