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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成都市民请收好这份攻略

日期:2023-09-30 23:01:40   来源:od体育官网在线登录入口

  11月11日,成都市人大办公厅联合成都市城管委召开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现场获悉,此前《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明年3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康琳现场介绍,《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同时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投放、清扫、分类收集、转运和分类处置等各环节具体操作规范,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供明确指引。

  成都推行垃圾分类已迫在眉睫。目前,成都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已达1.8万吨以上,并随着人口数量的增长以每年约8%的速度递增,环境隐患一天比一天突出,一定要通过立法来加强规范引领。

  《条例》第三条规定,成都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别,实行分类投放,并明确了四类垃圾的定义,列举了常见品类,便于市民群众对照分类。具体为: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容器、废矿物油及其容器、废胶片及废相纸、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等;

  (三)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等厨余垃圾,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瓜皮果核等其他厨余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普通无汞电池、烟蒂等。

  条例明确,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废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态废料,并明确把工业固态废料、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态废料、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市政污泥等,排除在生活垃圾范畴之外。

  注意,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即餐厨垃圾属于生活垃圾,它同时受本《条例》和《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调整。

  《条例》要求,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运营企业采取信用管理,建立考核与退出机制;同时加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力度。

  例如,《条例》第68条第2款规定: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这一规定旨在激励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通过参与一定的社会服务活动,提升垃圾分类的自觉性。”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康琳说。

  记者现场获悉,按照《条例》规定,成都生活垃圾产生者应当依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垃圾投放点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依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垃圾处理费。目前成都垃圾处理费实行按量收费与定额收费相结合的收费原则。

  推行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是国际大城市垃圾管理通行做法,也是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成都将会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适时建立有利于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推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

  《条例》第三十条明确,委托物业服务人来管理的居住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人来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所在区域,管理责任人为该单位;实行自主管理的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居(村)民委员会;农村散居区域,管理责任人为村民委员会。

  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人为实施工程单位。农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商铺等经营场所,管理责任人为经营管理单位。道路、广场、公园、城镇公共绿地、旅游景区、机场、客运站、公交场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建筑或者公共场所,管理责任人为经营管理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责任人。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履行建立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告分类投放时间、地点、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保障投放设施的正常使用,对混投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报告等义务和责任。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10月,成都230万余吨可回收物被回收利用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截至目前,全市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覆盖率已达90%以上,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不过,此前就有网友提出,大家前端分好类,运送过程中又一股脑儿混着收,前端不就白分了吗?“前分后混”,难题怎么破?

  先看硬件。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东明介绍,成都从2019年开始确定以街道(镇)为单位,成建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四分类”收集点、投放容器和运输车辆更新改造。

  再看软件。成都结合文明城市测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标志更新,强化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行为引导和工作规范。也就是说,在运送过程中,成都也在推行分类运输。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获悉,目前成都已经培育了成都欣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成都废宝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本土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打造彭州、大邑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因地制宜推进果蔬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形成好氧制肥、中温厌氧发酵、食腐类昆虫养殖、联合生物发酵、微生物水化、微生物发酵及厌氧、油水分离后焚烧等7种厨余垃圾处理方式。

  截至目前,成都全市已建成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2000余个,可回收物分拣设施28个,引进垃圾分类相关企业70余家。2020年1-10月,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达230万余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达65万余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此外,《条例》还规定市和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平台,已先后培育了废宝网、收收回收、熊猫回收、收荒匠、奥北环保等一批“互联网+回收”新模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