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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物流精工新材料集成产业园征地区域和庶丰路富辰三路平交口拆迁区域清表和垃圾清运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22 03:49:38   来源:od体育官网在线登录入口

  陕西物流精工新材料集成产业园征地区域和庶丰路富辰三路平交口拆迁区域清表和垃圾清运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K座5层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5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陕西物流精工新材料集成产业园征地区域和庶丰路富辰三路平交口拆迁区域清表和垃圾清运工作

  合同包1(陕西物流精工新材料集成产业园征地区域和庶丰路富辰三路平交口拆迁区域清表和垃圾清运工作):

  合同包1(陕西物流精工新材料集成产业园征地区域和庶丰路富辰三路平交口拆迁区域清表和垃圾清运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1(陕西物流精工新材料集成产业园征地区域和庶丰路富辰三路平交口拆迁区域清表和垃圾清运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任选其一):①可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表明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承诺;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快速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0)1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逐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2021〕29号);(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2)《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3)《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4)《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建议》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逐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8)别的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