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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立法明确!餐厨垃圾这样收集处理

日期:2024-02-14 17:53:33   来源:od体育官网在线登录入口

  12月9日,市城管局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解读《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垃圾问题是百姓关心、社会关切、媒体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餐厨垃圾在城市生活垃圾中所占的比重也慢慢变得大。

  目前,我市城区每天产生约90-100吨餐厨废弃物,在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前,主要被个体养殖户用于养殖,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后,通过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减少了餐厨垃圾用于养殖的现象,但部分餐饮经营户随意倾倒现象严重,餐厨废弃物随生活垃圾流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或直排进入雨水管网,影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各项污染控制指标,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和环保风险。同时,广大餐饮经营户对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有很大期盼,也希望尽快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健全餐厨垃圾的处理运行机制。

  2019年8月,市政府确定了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经过公开对外招标,确定中标企业,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运作方式,目前已投入使用。

  《办法》的出台,使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有法可依,更有助于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国家格外的重视群众食品安全问题,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办法》的出台,一是从通过立法加强了对“地沟油”非法制售的监管,斩断“地沟油”顽疾的利益链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通过立法明确规定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行为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二是提高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办法》支持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应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使餐厨垃圾变废为宝。

  同时,《办法》更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管理职责,并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等各阶段提到了具体的管理要求,有助于完成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的整一个完整的过程管理,避免餐厨垃圾环境污染。

  《办法》的出台将尽早改变我市餐厨垃圾管理紊乱无序、无章可循,处理不标准的局势,促进我市餐厨垃圾集中化收运、处理工作逐步踏入规范性、法制化的轨道,为推动美好安徽建设和六安革命老区十四五规划发展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办法》共27条,在体例上不设章节,采取条款式对餐厨垃圾全过程管理进行了规定,主要明确了目的依据、定义、适合使用的范围、处理原则、职责分工、特许经营、服务许可、产生、收运及处理单位规定、禁止行为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对餐厨垃圾概念进行了界定。《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同时第二十六条规定:“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对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的行政许可做出了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令第671号)第102项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的实施机关为“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任部门”,为此,《办法》第十条规定:“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未取得相应许可的,不可以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活动”。

  (三)明确餐厨垃圾产生者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该依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餐厨垃圾是生活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将“依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作为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遵守的规定。

  (四)明确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单位和处理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分别对餐厨垃圾产生者、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和禁止性行为进行了明确。如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护我市水治理环境、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禁止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等公共设施和河道等天然水体,或者以其他方式随意倾倒、抛撒、堆放”。

  (五)建立了餐厨垃圾四项管理机制。为了从源头上规范餐厨垃圾的管理,《办法》规定了四项管理机制:一是联单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规定实行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之间实行联单管理制度;二是联动执法制度,第二十条规定城市管理行政主任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三是建立告知机制,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时,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告知机制;三是应急机制,第二十二条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任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应急预案、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理应当制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应急方案,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厨余垃圾的正常收运和处置。

  (六)对法律责任进行了设定。抓住餐厨垃圾管理的“牛鼻子”,在法律责任部分,《办法》第二十四条,通过对未建立餐厨垃圾台账或台账弄虚作假的情况新设了行政处罚,进而从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确保处置行为的合法合规,形成管理闭环。同时,遵从“上位法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的立法原则,比如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的;未经批准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未予以再次累述。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