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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最终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3-12-13 16:24:09   来源:od体育官网在线登录入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杭州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对2018至2020年杭州市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做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的最终结果公告如下:

  2018至2020年,杭州市本级共安排生活垃圾治理资金169015.49万元,均为市本级财政资金。合计支出168944.27万元。

  2018至2020年,桐庐县共安排生活垃圾治理资金38710.8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50万元,市级资金480.68万元,县级资金23225.22万元,乡镇(街道)资金13313.87万元,其他资金1241.07万元。合计支出38597.19万元。

  截至4月30日,全市建有生活垃圾焚烧点10个,生活垃圾日解决能力14900吨/日; 全市厨余垃圾处置项目4个,厨余垃圾处置能力600吨/日;全市餐厨垃圾处置项目9个,餐厨垃圾处置能力1450吨/日。其中桐庐县生活垃圾焚烧点1个,生活垃圾日解决能力500吨/日;餐厨垃圾处置项目1个,餐厨垃圾日解决能力50吨/日。

  2018至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总量分别为471.86万吨、473.69万吨和453.06万吨,桐庐县生活垃圾总量分别为14.47万吨、14.82万吨和14.77万吨。

  审计调查的最终结果表明市分类办、桐庐县人民政府、西湖区分类办紧紧围绕习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和加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出台配套制度。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加大查处力度。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四是探索经验做法,获得肯定推广。

  一是市直部门生活垃圾治理年度任务考核刚性不足。二是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指标计算口径省市不一致。三是桐庐县有关部门之间未建立餐饮服务提供者数据定期共享机制。四是桐庐县未组织并且开展果蔬菜皮就地处理设施配置工作。五是桐庐县未组织并且开展年度餐厨废弃物申报工作。六是桐庐县大部分“定时定点”投放小区未设置误时投放点。七是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环境监管不到位。

  一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二是部分生活垃圾清运公司资质不全。三是桐庐县一处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点未及时清理。

  一是桐庐县部分生活垃圾中转和处置设施用地不合规。二是桐庐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三是部分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超负荷运行。四是桐庐县部分垃圾处理设备使用绩效不高。

  一是部分区(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升建设面积未达标。二是再生资源收回网点项目验收抽查比例未达合同要求。三是个别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部分物资采购决策、采购流程不规范。二是桐庐县部分生活垃圾相关物资发放管理不规范。三是桐庐县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执行不到位。四是生活垃圾清运费结算不及时。五是部分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未及时结算款项。六是桐庐县部分垃圾厢房未入固定资产账。

  一是桐庐县生活垃圾未形成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二是部分信息系统未共建共享。三是部分系统数据质量不高。四是部分数据尚且还没纳入监管系统。

  杭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夯实垃圾分类治理基础。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实行垃圾分类全程监管。三是注重资源回收,实现源头减量落地见效。四是强化内部控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五是探索数治手段,提升垃圾数智治理水平。

  针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市分类办、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县人民政府、西湖区分类办、市环境集团格外的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剖析问题原因,多措并举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一是立审立改。市分类办、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区和桐庐县在审计期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立即着手整改。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市分类办等5家单位已出台《杭州市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三是积极落实资金整改。市城管局已完成市本级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支付,西湖区城管局已完成2019年餐厨垃圾清运费的支付。部分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各相关的单位均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在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