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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镇穗丰餐厨垃圾处理中心2024-2026年管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5 18:58:16   来源:od体育官网在线登录入口

  合同包1(太和镇穗丰餐厨垃圾处理中心2024-2026年管养服务项目):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合同包1(太和镇穗丰餐厨垃圾处理中心2024-2026年管养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太和镇穗丰餐厨垃圾处理中心2024-2026年管养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来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的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需要注意的几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由云平台做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人不按要求做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云平台操作的流程中如有有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线)请投标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5)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