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加热搅拌罐

首页 > 产品展示 > 加热搅拌罐

保山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日期:2024-01-01 05:37:32   来源:od体育官网在线登录入口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保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保山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于12月2日起实施。全文如下:

  《保山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山市城市建成区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鼓励逐步建立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并纳入餐厨垃圾范围进行集中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属于生活垃圾范畴,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用餐配送等活动的主体,包括宾馆、餐馆、饭店、小餐饮、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以下简称餐厨垃圾产生者),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物加工废料、过期食物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含餐厨垃圾产生者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动植物油脂、从餐厨垃圾中提取的油脂以及含油脂废水经符合规定标准处理后产生的油脂等。

  第四条 餐厨垃圾管理遵循政府主导、部门统筹、属地管理、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原则,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理。

  第五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制定统筹推进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全市城市餐厨垃圾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动餐厨垃圾管理设施的建设和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餐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各县(市、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餐厨垃圾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推动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依法查处向公共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备排放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 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指导、协同管理”原则,根据职能职责,协同做好餐厨垃圾管理有关工作,完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处理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防治工作做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与销售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进行管理;

  (四)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餐厨垃圾管理相关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制定餐厨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商务、农业农村、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做好餐厨垃圾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采取对应的政策措施,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及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鼓励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节约用餐、剩菜打包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第九条 依法依规成立的餐饮行业相关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服务作用,规范行业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行为,推广餐厨垃圾减量化方法,督促做好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第十条 餐厨垃圾处理场所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区域环境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科学合理地布局,考虑餐厨垃圾处理场所服务区域、服务单位、收集运输能力、运输距离、预留发展等因素。

  第十一条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应当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投资、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审批手续,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设计、施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拆除的,须经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三条 产生餐厨垃圾的宾馆、饭店、餐馆等餐饮经营者及提供集体供餐食堂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责任,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垃圾,并交由依法依规确定的餐厨垃圾经营管理单位收集、运输、处理。

  第十四条 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具体标准和收费办法,纳入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体系。

  (一)产生的餐厨垃圾(含废水)应使用符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求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独收集和存放,不能同生活垃圾混装和直接排放、随意丢弃;

  (四)与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协议,按约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将餐厨垃圾交由其统一收集运输;

  (二)将餐厨垃圾交由特许经营和依法确定的单位以外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处理;

  (三)不按分类规定投放餐厨垃圾或在餐厨垃圾中混入纸巾、包装袋、牙签、一次性餐厨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不属于餐厨垃圾的其他垃圾;

  (四)向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向河道、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倾倒餐厨垃圾;

  第十七条 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由各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定中标人,并按照规定与中标人签订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明确约定经营区域、范围、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

  第十八条 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服务内容应含餐厨垃圾经营)。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或服务内容不含餐厨垃圾经营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活动。

  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已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单位名单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有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遗漏功能的餐厨垃圾运输专用车辆,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收集运输协议,以及规定的时间、频次及时收集运输服务区域内的餐厨垃圾,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台账制度,每月最后5个工作日前向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垃圾的来源、去向、数量等情况;

  (二)实行完全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在转运期间不得存放,不得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三)将收集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至主管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处理场所进行处理,不得擅自改变处理场所;

  (五)收集运输餐厨垃圾后,对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三)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能满足工艺设备正常运转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五)有可行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处理技术方案和达标排放方案,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采用成熟的、稳定的、自动化程度高的工艺、技术及设备,提高资源化利用程度;

  (二)根据接收餐厨垃圾的数量、作业时间等要求,配备相应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设备和作业人员;

  (三)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餐厨垃圾,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账制度,每月最后5个工作日前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垃圾的来源、数量、处理等情况;

  (四)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餐厨垃圾,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具备相应的污染和安全控制措施,防止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等造成二次污染;

  (五)正常检修需要暂停处理设施运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报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六)除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外,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不得随意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6个月书面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七)设置并定期检测、维护餐厨垃圾计量系统,保持处理场所在线监控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在线监管;

  (八)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监测,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并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

  第二十三条 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台账,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实行交付确认制度。餐厨垃圾产生者、收集运输单位、处理单位在餐厨垃圾交付收集运输、处理时对其种类、数量予以相互确认,并按照下列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记录收集、运输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去向等情况;

  (三)餐厨垃圾处理单位记录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处理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

  (一)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公共厕所、其他生活垃圾收集、存放、运输等公共设施或者河道、湖泊、沟渠等水体;

  (八)拒绝收集运输已签订收集运输合同的产生单位餐厨垃圾及符合其他标准的餐厨垃圾;

  (九)餐厨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流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家畜,使用餐厨垃圾饲喂生猪。

  第二十五条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在收集运输服务过程中,发现餐厨垃圾产生者或收集运输单位所交付的餐厨垃圾有混入其他垃圾等未进行分类情况或者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有权拒绝接收,应当及时告知所在地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台账检查、实地抽查、现场核定、在线监测等方式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记录,对收集运输、处理单位实施监督考核。

  第二十七条 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管理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必要时实施联动执法,依法依规查处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和处理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垃圾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举报,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可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应急预案,建立餐厨垃圾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垃圾的正常收集运输和处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和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并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涉及规划建设、公共设施管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水资源保护管理及乡村清洁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除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由有关部门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餐厨垃圾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或者所在单位责令改正,并对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等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废料和过期食品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参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毕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毕节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毕节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2023年6月21日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23年7月28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餐厨垃圾管理,保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铜陵市司法局发布《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本市城镇区域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全文如下: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现将《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

  7月28日,在贵州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宣布:“赞成5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历经一年零八个月的精心打磨,备受关注的《毕节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获全票通过。在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征程上,毕节市餐厨垃圾管理立法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近期,娄底市城管支队环保执法大队接到市民举报,反映称在长青街财智酒店地段有人私自偷运餐厨垃圾,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在现场并未发现当事人。6月26日晚上22时许,当事人再次在长青街一处餐饮店收集餐厨垃圾时,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当事人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上已经收集了两大桶餐厨垃圾,执

  为依法加强叙永县餐厨垃圾管理,规范餐厨垃圾处理行为,结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叙永县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鄂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鄂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全文如下: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鄂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经鄂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1次常务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荆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2月2日荆州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荆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12月20日,滁州市人大网发布《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详情如下: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促进餐厨垃圾的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2年11月14日市政府五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2022年11月14日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随州市政府令第33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辽阳市住建局发布《辽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运、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依法实行餐厨垃圾处理有偿服务的管理模式,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理应当缴纳垃圾处理费用。全文如下:为增强我市地方

  截至目前,11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全焚烧、零填埋”,太原等9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实现“全处理、零填埋”,阳泉、运城2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明年建成投产。12月15日,从省人大常委会传来消息,近年来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对乐山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厨余垃圾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会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知道,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2年11月14日市政府五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2022年11月14日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随州市政府令第33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执法局近日更新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大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目前,深圳现有垃圾填埋场一座,即下坪环境园;现有垃圾焚烧厂四座,即南山、盐田、宝安.龙岗能源生态园;大型餐厨垃圾处理厂四座,分别为罗湖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南山

  日前,安徽固镇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厂及渗滤液处理站工程一标段评审公示结束,维尔利环保拿下该项目。详情如下:中标单位: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施工工程费:1998.006702万元(含暂列金100万元),运营费:209.5元吨。项目经理姓名:焦林工期:180日历天,

  2021年12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宁夏回族自治区发现,银川市、固原市部分垃圾处理设施长期带病运行,渗滤液污染等问题突出,环境风险隐患大。一、基本情况2020年,银川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07.33万吨,其中餐厨垃圾14.45万吨;固原市生活垃圾清运量46.96万吨,其中餐厨垃圾1.39万吨。二、主要

  1月11日,武穴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项目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综合处理车间二层柱、梁、板的混凝土浇筑,综合水池正在进行池壁支模和钢筋安装,土建部分已完成60%,各项施工正加快建设步伐,预计2022年1月份建筑主体完工,计划在8月份竣工投入试运行。据悉,武穴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处

  6月2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视频会议。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全省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共104座、总设计解决能力8.21万吨/日,建成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3979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21个,实现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一市一厂”全覆盖。

  餐厨垃圾,由于含有极高的水分与有机物,很容易腐坏产生恶臭。怎么样才可以更好的解决呢?好消息来了!晋江市餐厨垃圾处理终端项目目前,晋江在原有市区酒店、中小学食堂、公立医疗机构等单位统一收运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餐厨垃圾收运范围,范围扩至市区部分居住小区,共2条收运线个收运点位,日收运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山市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率达64.53%,其中:隆阳区61.00%、施甸县46.32%、腾冲市85.38%、龙陵县61.34%、昌宁县60.48%。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保山市农村里的生活污

  9月19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规模:在综合污水处理厂原有处理规模1.5万吨/天的基础上再扩建1.5万吨/天,达到

  9月13日,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报价为勘察费报价100.00元/米;设计费报价(下浮40.00%;三通一平工程费报价下浮率4.00%;建安工程

  6月28日,云南保山产业园区7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举行开工仪式。云南保山产业园区70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74亿元,分两期实施,云南保山市第一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为30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首年发电小时数约1399小时;二期为40兆瓦停车场

  5月22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保山工贸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项目承接主体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为云南万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为23000万元,工期为365天。保山工贸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项目承接主体中标结果公告标段编号:GC001001标段名称:保山工贸园区综合

  5月16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保山工贸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及项目承接主体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云南万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标价为23000万元,工期为365日历天。项目概况如下:中标候选人信息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万国科技有限公司单位代码:91530500MA6MXU9U2J联合体投标单

  4月6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通知指出,实施500千伏保东变、兰城变三期和通威二期220千伏输变电项目,光伏电站建成装机100万千瓦以上。通知还指出,突出绿色硅产业龙头引领作用,确保通威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投产,加快30万吨高纯晶硅一体化绿色基材和永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4月6日,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通知提到,实施500千伏保东变、兰城变三期和通威二期220千伏输变电项目,光伏电站建成装机100万千瓦以上。突出绿色硅产业龙头引领作用,确保通威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投产,加快30万吨高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3月21日,云南省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城市建成区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以及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

  为缓解公务用车日趋老化、保障能力变弱等矛盾,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隆阳区为试点,推出新能源汽车社会化定点租赁新模式,着力破解基层公务出行难题。一是深入调研解难题。针对基层反映公务出行难等问题,保山市成立市、区联合调研组,深入隆阳区直各单位和乡镇开展走访调研、座谈、实地查看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