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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br全面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2-22 00:37:34   来源:od体育官网在线登录入口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

  《呼和浩特市全面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全面加强餐厨垃圾管理

  为全面加强我市餐厨垃圾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行为,切实推进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维护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城乡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垃圾管理的意见》、《呼和浩特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建成区范围内全方面开展餐厨垃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集中整治、突出重点、灵活机动、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全面规范加强餐厨垃圾倾倒、收运、处置所有的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倾倒、收运、处置餐厨垃圾行为,并通过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强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责任主体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餐厨垃圾管理网络,确保餐厨垃圾定点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努力实现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全方面提升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一)分类管理。制定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放,由具有收运资质的企业(市城环公司)全部定时、定点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倾倒、堆放餐厨垃圾,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公共管网、树坑、路面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内。

  (二)部门联动。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区两级环保、工商、卫计、食药、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监管联合执法队伍,按照各自职责齐抓共管、集中整治,合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发现必查处,查处必到位。按照网格化和路长制管理要求,建立巡查巡视制度,责任人和执法单位及时有效地发现并依法查处餐饮服务企业私自处置或乱倾倒餐厨垃圾行为。对不按规定私自处置或乱倾倒餐厨垃圾的发现一处坚决整治一处,并根据情节依法给予处罚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从即日起至6月15日。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宣传动员。目前,我市共有餐饮企业7279家,其中社会餐饮企业占98%,机关、学校、医院等企业和事业单位占2%。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充分的利用数字化城管等现代技术方法,分析研判管理信息和异动情况,并组织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进一步进行排查核实,全部建立餐厨垃圾整治台账,分类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组织实施收运和监管工作。同时,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开发区充分的发挥舆论宣传功能,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将餐厨垃圾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宣传到位,争取市民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动员经营者自觉配合工作,形成良好氛围。

  (二)从即日起至6月30日。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采取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延长执勤时间、落实专人把守等措施,与调查摸底同步,全方面开展全时段、无空挡管控和执法监督,分片区、分重点、分类别推进餐厨垃圾整治工作。对违法销售、私自处理、非法收集或处置餐厨垃圾的餐饮服务企业及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并整改;对拒不服从餐厨垃圾放置或收运管理规定的餐饮服务企业及个人,第一时间组织市区两级城管、公安、交警、环保、工商、食药等部门,集中执法力量做综合整治。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检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活动,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三)2017年7月1日之后。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全市餐饮服务业餐厨垃圾专项整治情况做检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各单位在此基础上,逐渐完备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在餐饮服务业监督管理、部门协同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杜绝反弹现象,确保餐厨垃圾的全程监管,不留隐患和死角,努力实现餐厨垃圾的垃圾定点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形成合理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产业链,确保全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整治一批、验收一批、巩固一批,切实实现市区餐厨垃圾长效管理。

  (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建成区餐饮服务业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并积极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整治辖区餐饮服务业私自处置或乱倾倒餐厨垃圾行为,重点查处将餐厨垃圾直接倾倒在树坑内、雨篦及路面上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同时对收运、处置公司进行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并且开展餐厨垃圾管理的社会宣传、整治行动有关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市环保局。负责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专项督察,指导督促餐饮服务业主动依法办理环保手续,并进行环保监测,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或违反环保相关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在行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的过程中,提供处罚标准、依据和有关技术支持。

  (三)市工商局。负责会同城管执法局、食药监管局等部门对无照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或违法销售、私自处理、非法收集或处置餐厨垃圾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四)市食药监管局。负责提供餐饮单位基础信息,配合城市管理部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台账,做好餐厨垃圾处置监管工作。

  (五)市农牧业局。负责禽畜养殖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以及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禽畜的违法行为。

  (六)市公安局。配合各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负责对妨碍执行公务、阻挠正常执法工作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暴力抗法、阻挠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置出现的治安及刑事案件,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市交管支队配合其他部门依法对擅自收运餐厨垃圾车辆进行查扣处置工作。

  (七)市民委。配合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整治过程中的少数民族餐饮服务业政策宣传和维稳工作。

  (八)市消防支队。负责餐饮服务场所建筑物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影响和阻碍消防通道的餐饮服务业监管整治工作,对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违反消防安全法的餐饮服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九)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市城管执法局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辖区城管、环保、公安、食药、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打击各类随意倾倒、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

  (一)加强源头控制。对于新设立的餐饮服务单位,对不符合管理要求或场地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工商、食药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办理相关证照,从源头控制随意堆放、倾倒餐厨垃圾问题发生。对已经设立的餐饮服务单位,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相关证照审查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无相关证照或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二)完善管理制度。各单位、各部门结合管理实际,制定和完善餐厨垃圾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餐厨垃圾存放、清理、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加工利用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区域性统一监管,并监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建立和实施管理制度,落实餐厨垃圾存放、清理等相关操作要求。

  (三)提升收运处置能力。鉴于城市的持续不断的发展、人口的持续不断的增加以及覆盖周边旗县等因素,拟新建的两个垃圾处理场各上一条解决能力为1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京城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启动日解决能力100吨餐厨垃圾的二期扩建项目,待建成投产后我市的餐厨垃圾日解决能力达到450吨。同时,为科学合理地优化收运力量,建立完善收运体系,提高收运效率,拟投资766万元,购置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及设备,以满足餐厨垃圾全区域覆盖、应收尽收的要求。

  (四)强化日常布岗巡查。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网格化巡查和路长制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和管控时段,切实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实行全时段轮班值岗,实现无缝衔接管控,并通过数字城管和12319城管热线群众投诉等渠道,及时有效地发现处置油烟噪音污染问题。对于发现违反餐厨垃圾管理相关规定的,立即组织查处整治,实际做到发现一处、查处到位一处。

  (五)规范作业服务监管。进一步规范收运作业服务行为,督促收运单位合理配置收运车辆,利用监管平台及定期巡检等方式,严格要求收运单位做到及时收集、密闭运输、整洁作业、规范服务。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餐厨垃圾处理环节进行相对有效监管,确保处置规范、运行良好、过程整洁、达标排放。

  (六)建立管理信息平台。城管执法部门对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和个人实施备案登记和挂牌上岗制度,并监督落实有关要求;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制度,定期向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置情况。建立完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垃圾管理各环节进行相对有效监控。

  (七)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环保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纳入监管。未经环保部门审查同意、未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餐厨垃圾进行提炼加工和销售。有关从业单位要严格建立产出物销售记录,其产出物不得向食品及食品相关行业销售,销售去向应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定期报告。环保、工商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严格取缔未经审查同意设立的加工点。

  (八)建立完整联动机制。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整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垃圾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九)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处置管理部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力、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整治要求,充分的利用路长制监督管理体系,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整治工作检查频次和督促力度。市城管执法局全面做好组织推进工作,并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或未组织完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做通报批评。

  (二)通力协作,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突出重点,联合执法,严格要求,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的每个环节和每个步骤,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依法整治。市城管执法局要组成专门的督导组,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和考评工作,确保整治进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具体安排,制定具体措施,特别是针对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加大工作力度,会同有关责任单位对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依法强制执行。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的目的和意义,扩大声势与影响力,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自觉、自律。充分的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检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活动,对违法销售、私自处理、非法收集或处置餐厨垃圾的单位公开曝光。同时,要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促进餐厨垃圾收运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厅文件